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“呼。。”
第二天清晨,直到晨光穿过房门,洒落在浴盆中的霍云脸上,霍云方才重重的吐出一口浊气,缓缓睁开了眼睛。
在霍云睁开眼眸的刹那间,一抹夺目精光在其眼中极速闪过。
“怎么回事!”霍云睁开眼睛的一刹那,所能感受到的,便是身体那无比轻盈,气海中的盈弱真气,在经脉中穿行时,不再像昔日像般在缓慢和无力。
“是不是感觉这身体都不像是自己的了?”歌飞那从容不迫的声音,在霍云脑海中响起。
“确实如此,整个人好似处在一个绝妙的状态中,有种说不出、道不明的畅快!”霍云略显激动的说道。
“这还只是刚开始,以后你的感觉会更妙!”歌飞正肃道。
原先,修炼了一夜还想着偷偷懒的霍云,却是破天荒的在吃了小许早餐后,便又主动回到房中,泡在浴盆药液中,自行运转《九印心诀》功法。
霍云体内的歌飞,自然是乐见霍云如此勤勉的修炼。要知道,在神州大陆,任何地方,任何家族、宗派,都只有高深的修为、雄厚的实力,才有做人的尊严,甚至是活下去的能力。
更何况,歌飞以后还想着,借霍云这具身躯,为自己复仇。
第三天下午,短短不到三天的时间,闭门苦修的霍云,便将歌飞预计能支撑七天的药液,吸食的干干净净。而在这短短的三天时间内,霍云的修为虽然没有多大提升,但被药液拓展了无数次的经脉,却是比三天前要宽顺、坚韧许多,霍云在运转《九印心诀》引动气海中的真气时,也比三天前更加顺畅、快捷。
“霍云,你的武骼和天赋,远比我所估计的还要好。看来,是到了找一处安静的地域,专心训练你体能和筋骨的时候了!”望着浴盆中再难见到一丝黑色药液的清澈水面,歌飞平静的言语间,不由的掺杂着那么丝丝的惊讶之色。
当年,他第一次用这种药液炼体时,同等的药量他用了近六天时间方才完全吸收。而霍云,却用了不到三天时间。尽管,自己与他同修《九印心诀》起到一定的助益,但霍云绝佳的天赋和武骼,却是有着决定性的作用。
“嘿嘿,这么说来,我还是个武学天才了!”霍云略显得意的笑道。
“还天才,你今年都十六岁了,才这么点修为,我十一岁时的实力都比你强不知多少倍!”歌飞无奈的苦笑道。
“老哥,你是武学奇才,又勤勉好学,我哪能跟你比啊,嘿嘿!”霍云老脸一红,自嘲着道。便见其话锋一转,神色肃穆的正色道:“老哥,以后我全听你的,你怎么说,我就怎么做!”
三天时间,霍云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变化,他整个人,甚至是他的每一个毛孔,皆有种难以言表的舒畅感,这是他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,他也第一次尝到了修炼所带来的甜头。
被困小天地中千万年,因外界太子的闯入,陈书看到了出去的希望。外界修炼资源贫瘠,无人修仙,而被困千万年的陈书发觉只有外界修仙者众多,他才能够离开这片小天地。于是,濒临死亡的外界太子被救之后,其离开前,不仅带走了关于陈书的传说,还带走一本修仙功法,名为“玄息诀”。(本书偏群像,主角前期出手很少,但绝对无敌,不会吃瘪,不......
末世摸爬滚打十几年重生回来。周秋不再相信任何人。同学?全部坑杀,助我逃生!死党?逼迫成长,成则活,不成则死!没有什么朋友友谊,没有什么仇人恶徒。只有绝对的利益!......
秦小游是个顽皮的孩子,每天放学跑到河对岸,去见住在小洋房里的李先生。 李先生是个外国人,喜欢喝咖啡,种玫瑰,会弹钢琴会画画,还会教秦小游外语。 虽然村里的人都对李先生敬而远之,但秦小游很喜欢他,然而,一场洪水让小村庄不复在,无数人家破人亡。 三十年后,秦小游再次睁开眼睛,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古怪的棺材里,而身体还停留在少年期。 李先生站在棺材旁,微微弯腰,温柔地朝他伸出手。 “欢迎回来,我的小朋友。” 刚醒来的秦小游又饿又渴,盯着李先生的脖子,忍不住露出嘴里的小尖牙。 李先生温柔地摸摸他的细发。 “小朋友要学会忍耐。” “对……对不起……呜……” “幼崽偶尔犯错没关系,不会,我可以教你。” “谢……谢谢李先生。” “错了,我是你的引导者。” 圣格学院来了个新的血族幼崽,与其他优雅的血族不同,这个幼崽顽劣粗野、破坏力惊人,上学第一天就打了大贵族学生,被老师叫家长,所有人都等着看笑话。 当李先生出现在学院,领自家小朋友时,众人都惊呆了。 这个乡下血族的引导者,竟然是血族的王? 秦小游成为血族后的目标只有一个,那就是:努力成年,迎娶李先生,走上人生巅峰。 其他血族嗤笑:异想天开,血族一旦被初拥,再也无法成长。 后来,秦小游不仅成长了,个子还窜到了一米八。 其他血族:…… 哪里来的非典型血族?这不科学! 【高【注·秦小游是受,李先生是攻】亮】 【看文指南】 ①攻宠受,1V1,甜文。 ②本故事纯属虚构!非传统血族文,私设如山!本文架空带点朋克风!带点悬疑! ③受会长大,成长型,前期讲亲情友情,后期受成年后才会谈恋爱。 ④十年前的脑洞,如果觉得古早就对了。有点中二+离大普,天马行空般地瞎编。...
讲述叶辰重生后在青楼醒来,意外获得,踏上寻找混沌之气的艰难征程。途中结识好友,历经重重危险,与强敌战斗,不断探索修真世界的神秘,只为重回巅峰,主宰自己的命运。......
陆昔一朝穿越到两千年前。 这时的雄虫还普遍孱弱、瘦小,陆昔这种高大又强悍的雄虫就显得很…… 很像一只馋雄虫馋到发疯,最后终于把自己当成了雄虫的——雌虫。 陆昔百般解释,万般抗拒,还是被带去了军雌学校。 万万没想到,他却遇到了千年后被写进教科书,要求熟读背诵生平一百遍的传奇元帅,夏白渊。 更加没想到的是,课本上俊美无俦帅到没有朋友的元帅,如今只是一只气质阴郁身材瘦小的普通雌虫。 陆昔作为小粉丝,永远记得偶像的生平。 胃病、腿疾、听力损失,视力近乎残缺…… 不、不可。 他下定决心,一定要把偶像养得白白胖胖,最好…… 陆昔看着夏白渊帅气却阴郁的脸蛋,眼泪不争气地从嘴角流了下来。 要是能多笑笑就好了qaq 夏白渊很苦恼。 一只雌虫莫名其妙地闯入他的生活,蛮不讲理地对他好,凶巴巴地要求他照顾好自己。 他到底图自己啥? 这样的困惑持续了三年,直到夏白渊某天回到宿舍,那个奇怪的雌虫抱着自己的衣服不断地扭动: “啊啊啊白渊我的白渊——” 两虫四目相对:“……” 夏白渊垂下眸,脸色微红:“假如……假如是你的话,也不是不可以。” 陆昔:??? 狂喜乱舞.jpg 直到结婚后,夏白渊呆呆地看着自己的肚子:“咦……” 雌虫和雌虫也能生崽吗? 医学奇迹?...
小时候,许知意总会跟在傅亦寒身后,软软糯糯的,一口一个“亦寒哥哥”,傅亦寒也总会回头温柔地刮刮许知意的鼻尖,宠溺地笑着,“知知,真乖!”她是他的小青梅,他亦是她的小竹马。“亦寒哥哥,长大了,你会娶我吗?”“当然!”一句话“当然”,许知意眼里再也没容下其他男人,心甘情愿地守护在傅亦寒身边,整整五年。-婚礼的前天晚上,......